“高压高空”作业视角下的电力伤害赔偿案几项法律原则之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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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电力企业在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以及高速运输等工作时,有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较为严重的危害,还可能给周边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电力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诸多行为符合高度危险作业的认定标准,如果确实由于电力企业高度危险作业给周围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造成损害,则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承担民法上的特殊侵权责任。基于此,将在电力伤害案件导致的特殊侵权的基础上开展相关研讨。
出处 《家园·电力与科技》 2021年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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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2022年07月2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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