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课标”理念下的新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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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1999年开始了研制语文课程标准的准备工作,2000年公布中小学《语文教学大纲》,2000年9月确定义务教育阶段《语文标准》,2001年9月,《语文标准》和按《语文标准》编写的实验教材进入实验区,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改革的实验已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新“课标”体现了“构建自主、开放、探究的学习方式”,“建设开放而有活力的语文课程”,“以学生为本”等一系列富有时代特征的教学理念。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08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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