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会的犯罪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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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几年来由于新旧体制的转换、新旧观念的交替以及境外黑社会势力渗透等因素,长期销声匿迹的黑社会又在中国大陆活跃起来,并从广东、海南、上海蔓延至江苏、山东、安徽、河南、湖南和东北等地。其犯罪形式主要有:走私。澳门黑社会"友谊堂"头目傅延钦等人在1988、1989两年中走私贩卖黄金达700余公斤。香港黑社会头目邹伟权等人向广东口岸干部大量行贿,仅在1990年2月至9月中就走私运进几十辆高级轿车和数以千计的高档家电
作者 邵雍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世纪》 1994年3期
出版日期 1994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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