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责任的集中原则与运营服务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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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与数量众多的污染源相比,我国环境监管资源有限,环境污染的经济外部性造成从用户出发的外部监管难以针对性地落实,而简单实施点源监管,势必形成“猫捉老鼠”的恶性循环,不仅分散了环境监管部门的资源,而且监管成本巨大。环境治理责任的集中则有利于减少被监管主体的数目,同时提高环境服务主体的专业性和能力,降低环境监管成本。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环境经济》 2009年12期
出版日期 2009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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