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阐述婚姻家庭伦理的重要文献——读马克思《论离婚法草案》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92-01-11
/ 1
<正>德国的1842年,是政治上斗争比较激烈的一年。虔诚笃信基督教的普鲁士国王弗里德里希─—威廉四世,为了建立一个基督教国家,采取一切措施,“顽强地力图重新把革督教直接灌输到国家里去,按照圣经道德诫命制定国家法律。”在他看来,原来普鲁士的旧婚姻法是不严谨的,松散的。比如,在离婚问题上,旧法律把许多情况都作为合法的离婚理由而予以承认,从而带来了许多社会问题,影响了封建地主阶级的政治统治。对此他深感不安,便从基督教的观点出发,认为婚姻是不能随便离异和破裂的。于是,他就指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