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收养及其公证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95-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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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养的概念及特征收养,是指按照法定程序,在没有直接血亲关系的人们之间,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的民事法律行为,在这当中,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的人叫收养人,即养父母,而把子女送与他人收养的人则叫送养人,被他人收养为子女的人则是被收养人,亦即养子女。依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关系成立后的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