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时期胡适作为新诗发韧者风云一时,其新诗主张“大体上似乎为《新青年》诗人所共信”,1919年创作的《谈新诗》一文在当时“差不多成为诗的创造和批评的金科玉律”。但是,到了二十年代,他的理论就常常受到其他新诗倡导者的讥讽、批评,1926年,甚至有人将他刻为中国新诗运动“最大的罪人”。在不
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
1990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