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日起,台州市实施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并首次将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以“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为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费率政策、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待遇支付标准、经办流程“五个统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浙江)
2012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