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巩固就业创业成果。坚持就业优先,通过加大帮扶力度促进充分就业、深入挖掘创业带动就业潜力、加强虚拟市场和实体市场建设、健全劳动保障基层平台、帮扶重点人群和重点领域等举措,完成城镇新增就业1.5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0.6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0.4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0.3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的目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浙江)
2012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