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购物在我国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其在经营模式、管理方式和发展建设等方面面临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还很多。为了给电视购物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法律制度建设滞后的现状必须改变。明确电视购物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是规范电视购物行业发展的重要内容,播出机构、购物公司和购物频道在电视购物的两种模式中法律地位不同,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
2012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