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殡葬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市物价局、市民政局制订的《重庆市殡葬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2年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