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钱交易”,早已成为人们所熟知的腐败现象,凡贿赂案件,无不是权钱交易的产物,这种交易,往往犹如市场上的商业交易一样,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出卖权力的行为),或者在短时间里的一前一后完成这种权钱交易,可称之为“现货交易”在法纪机关查办的案件中,这种权钱之间的现货交易行为,是很容易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和纪律予以惩处的。
党风廉政(重庆)
2000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