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黑龙江省人大审议通过《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和保护条例》(下称《条例》),规定“从事气候资源探测活动,应当经省气象主管机构批准”、“气候资源归国家所有,对气候资源探测将实行探测许可制度”等。
中国经济周刊
2012年2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