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黎庆洪案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6月18日,黎庆洪等57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往贵阳市小河区人民法院恢复开庭审理一个星期后,进入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这是本案引人关注的焦点之一。一开庭,审判长就宣布,前几天的法庭调查经过讯问、发问,本案有黎庆洪等27名被告人提出受到删讯逼供,合议庭决定将这27名被告人均纳入排除非法证据程序展开法庭渊查。审判长强调,启动排除非法证据程序将遵循有疑必查、有非必排原则。
检察纵横
2012年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