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独立是实现量刑程序诉讼化乃至刑事司法现代化的重要标志。首先需要对其进行必要的理念匡正,即破除定罪抑或量刑之“中心主义”,构设定罪与量刑之“流水作业式”。量刑听证制度是将量刑环节从“暗箱”中拉出的“拉杆”,通过具体案件的筛选牵引量刑活动的走向,发挥量刑过程中纠正机制的运行功能,以完成量刑活动的程序规范.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2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