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发展成果是社会共同利益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每个参与创造的人均有享受的权利,然而,改革意味着社会结构的重新调整,必然会有一部分人获利,而另一部分人的利益会相对受损。利益补偿则是平衡利益"受损者"和"受益者"之间关系、缓解社会冲突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改革发展成果共享的必然选择。我国要改变改革发展成果非均衡享有的现状,实现全体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目标,需要扩大利益补偿主体的力量、明确利益补偿客体的范围和限度、强化弱势群体利益优先的理念、创新利益补偿方式和手段。
求实
2012年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