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环境侵权的特殊性,适用传统理论认定其因果关系困难重重。为此,国外发展出优势证据说等因果关系推定学说,我国现行法并未规定因果关系推定,司法实践中各地做法不一,但也出现了创造性适用因果关系推定理论的案例。为终结同案不同判的现状,我国应当在立法上对因果关系推定做出原则性规定,并通过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案例指导的方式,帮助法官灵活适用因果关系推定理论,以期在环境侵权个案中达成公平正义的判决。
温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