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出庭制度是《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亮点之一,但在证人保护范围、作证经济补助以及出庭的前提等诸多方面仍存在一定问题。笔者认为应当借鉴国外成功经验,进一步明确证人保护的对象和范围,增加证人保护的专门机构,对证人经济补助制度条件及发放的程序加以规范,对刑事诉讼中特定职业作证特免权和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前提规范加以完善。
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学报
2012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