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三十年来的中国法治发展史我们可以发现,在中国的法治发展进程中,民法无疑是改革开放后发展最为迅捷的法律部门,被称为朝阳学科的民法学的社会影响力被不断放大,以至于影响到其他学科的发展,甚至挤占了其他学科的生存空间,民法也由此一度被人冠以“民法帝国主义”。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2013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