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地区活动着两类持有截然相反价值观念的民间乐社,一是“不受雇佣、无偿服务”的“音乐会”,二是以谋利为目的吹打班。两相比较,可以发现世俗社会中对吹鼓手的歧视,并非完全源自旧时统治者对竺黎民百姓的等级观念,而相当部分源自传统社区的价值体系。
星海音乐学院学报
2000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