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乃立身之本、经商之道、为政之要,是作为个体的人发自本能的生存需要。而以诚信为关系纽带建立的社会信用体系,是现代社会经济正常运行以及社会秩序得以维护的根本。正是由于维系社会信用体系以及社会道德体系的重要性,每一个社会都反对和摒弃人与人之间的尔虞我诈,鼓励公民待人以诚、处世以信。我国对于社会信用的建设,古已有之,其中以商鞅“徙木立信”的历史典故最为著名。公元前361年,秦孝公为富国强兵广纳人才,拜卫国人商鞅为左庶长实行全国改革。
广东法学
2012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