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虚假诉讼案件在我国频繁发生且呈现出逐年增多的趋势,但我国刑事立法中缺乏恰当的罪名对虚假诉讼行为进行定罪,无法对其进行全面评价。虽然各地出台了大量司法性文件以识别和预防虚假诉讼,但这些司法性文件并无法改变刑法存在漏洞的事实,相反,其对虚假诉讼的罪名设定存在争议,部分规定甚至存在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嫌疑。因此,通过确立虚假诉讼罪来规制虚假诉讼至关重要。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13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