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5日,一份湖南江南公社与南京江南公社的品牌纠纷案判决书,从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寄到了湖南省长沙市湖南江南人民公社餐饮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公社”)负责人之一龚云手里,判决结果是:湖南江南公社胜诉,南京江南公社赔偿3万元给前者。至此。湘菜品牌维权第一案总算有了一个说法。“江南公社”作为大众消费湘莱餐馆里唯一的中国驰名商标,是如何走红的?为什么又陷入持久的商标侵权纠纷之中呢?
民主与法制
2013年2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