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工商局,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市教委直属中小学校:近年来,在各有关主管部门的规范、指导下,我市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以下简称电信企业)不断规范开展校园电信业务经营活动,有效维护了校园电信市场的有序稳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校园电信业务市场经营行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校园电信业务市场经营行为的意见》(工信部电管(2013)107号),维护校园电信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电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就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重庆通信业
2013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