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村民小组收回撂荒土地违法无效周某是新地村水角小组的村民。1981年第一轮土地承包时,周某的父亲以户主身份承包了本组水田3.8亩,旱地0.55亩,共计4.35亩。1981年,周某的母亲改嫁,1985年至1997年,周某的弟弟、父亲和奶奶相继去世。1998年土地第二轮发包时,周某家庭承包的4.35亩土地全部登记在周某名下。
四川党的建设:农村版
2013年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