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原告胡某系被告上海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股东。胡某称,被告从成立至今未向原告披露被告公司财务状况。为此,原告曾向被告寄送要求查阅、复制公司财务会计报表、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查阅公司会记账簿及相关凭证、股东会会议决议、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的书面申请.被告至今未向原告答复.也未向原告提供上述任何材料。
企业与法
2013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