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学界对法律关系理论十分热衷,尤其是主体问题的探讨经久不衰,但是对客体和内容范畴的问题进行的研究却十分有限。文章立足于法律关系理论,围绕法律关系三要素中的内容为中心,探讨政府环境权利与环境义务。通过考据和释义,阐明了政府权力与权利的联系和区别,进而论述了政府环境权利与环境义务的关系。
湖北文理学院学报
2014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