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抗辩权制度,我国立法分散,且着重对合同抗辨权体系的研究,缺乏制度化梳理。应厘清抗辩与抗辩权这对极易混用的概念,严格区分两者的行使方式、对抗内容和效力,从而明确法官在诉讼过程中所能援引的事实范围。
福建法学
2014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