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是审判活动的最终载体,是法官办案质量和审判水平的综合反映,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和法院形象。在裁判正义的价值尺度下.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既是判断一项判决是否合法合理的尺度,亦是一份裁判文书写作是否合理的重要标准。然而存全国法院(特别是广大的中级、基层法院范围)来看,裁判文书质量不容乐观。提高裁判文书质量这一个老问题,应当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决策导刊
2014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