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印发生效,取消和下放了117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其中第82项,对企业投资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项目按照国家批准的规划核准,决定下放省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当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一批取消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后续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1226号)。至此,城市轨道交通类项目全部改由各省级相关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节能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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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