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在公共生活中成长。公共生活是公民教育的重要途径,它孕育着公民的公共精神、公共理性、公共道德和公共参与能力。培养公民的学校教育应该成为一种公共生活。然而,立足于公共性,检视现实的学校生活,却存在着公共性的阙如和公共生活空间、平台和公共文化的缺失,这不利于公民公共性的培养。为改变这种状况,学校需要自觉地建构一种公共生活。从生活实践的角度看,学校公共生活的建构,需要公约的引导,需要借助于公共话语,通过公共交往和公共参与而实现。
苏州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14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