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莆田市:下调工伤保险基准费率 减轻企业负担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4-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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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莆田市人民政府日前下发了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2014年莆田市将少征收工伤保险费近2千万元。根据通知,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标准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一是下调一类、二类行业的企业基准费率。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从原来一类行业0.6名下调为0.5%,二类行业1.1%下调为1%,三类行业2%不变。二是实行灵活的浮动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