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目前商业银行基层支行的组织机构,内部管理的需要,及支行总体经营管理目标要求,经过通盘考虑,统计设计,以能够进行单独核算单位为基础,责,权,利相结合配套的利益机制,设置责任范围明确,与承担责任程序相适应的责任中心,如现规模较小的基层支行一般可分为四个横向责任中心:以公司业务部门为主体的投资利润中心,零售业务部门为主体的后勤服务,行政管理费用责任中心,各分理处,储蓄所等营业网点划争为纵向的具体承担资金成本,经营利润的责任中心。
时代财会
2001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