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发展风险投资业的政府行为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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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风险投资业始于1985年,十几年来,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过程,为推动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总体上讲,我国的风险投资无论从规模、发展速度,还是从质量、效果上都与发达国家相差甚远.据原国家科委课题组所作的调查,在已经转化的科技成果中,资金靠自筹的占56.8%,国家科技计划的拨贷款占26.8%,风险投资仅占2.3%.国家科学技术部副部长邓楠认为,政府在风险投资体系建设中的角色应主要定位在'制定政策、创造环境、加强监管、控制风险'等四个方面,而我国政府在上述几方面做得还很不够.笔者认为,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发展风险投资业,政府重点应采取如下几条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