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11月1日政务院成立了贸易部,统一管理国内贸易和国外贸易,是全国国营贸易、合作社贸易和私营贸易的总领导机关。这种内外贸易合一,公私共管的行政管理体制,对于统一全国市场,打击投机倒把、稳定物价、恢复生产、活跃内外贸易、保障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
经济要参
2001年3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