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对认真学习贯彻新征管法提出要求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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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案)》(以下简称新征管法),已于2001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认真贯彻落实新《征管法》,将成为“十五”时期税收工作开好头的一个重要关键。为此,各级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行动起来,抓住这一有利时机,把贯彻落实新征管法与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结合起来,力争税收征管工作乃至整个税收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