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农村留守妇女被害人日益增多。一方面,湖南打工家庭离婚率呈上升态势,一些留守妇女的婚姻处于破碎边缘。这些留守女为家庭做出了巨大牺牲,却由于经济上的依赖性,法制执行的不力,"从夫居"的婚姻生活模式,面对突如其来的婚变,而在维护自己合法的配偶权益中,显得很是无助。因此,采取适当途径保护湖南农村留守妇女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已是十分迫切。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4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