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整体上市的交易复杂且对企业财务影响巨大。整体上市往往涉及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购买大股东持有的资产,其中确定交易的合并会计类型至关重要。对于并购会计类型的判断,应该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综合考虑交易目的、大股东持股情况、公司治理结构以及相对表决权情况,进而判断并购前后大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具有控制关系。对于上市公司购买相关资产,应分析相关资产是否满足投入、加工过程、产出的三要素以构成一项业务。对于涉及业绩承诺的或有对价支付,应分析该款项的性质是属于取得资产的初始价值调整,还是合并成本的调整,抑或是并购日后的或有事项。如果并购日后的或有支付采取股权方式,则不应调整合并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