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可在7省市独资设中医类医院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4-09-19
/ 1
国家卫生计生委、商务部近日发布《关于开展设立外资独资医院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7省市开展设立外资独资医院试点工作。除香港、澳门和台湾投资者外,其他境外投资者不得在上述省(市)设置中医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