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京华时报》报道了这样一则新闻,湖北省某中学学生因为上课看小说、下象棋,被班主任叫到办公室批评并要求其家长到校,该学生随后从四楼教室一跃而下,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该如何看待这一起教育事件呢?毫无疑义的是,人的生命是宝贵的,学生以如此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让人唏嘘。我们需要追问的是,该由谁为此负责?如果从传统的"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的观念出发。
中国德育
2014年2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