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传入新疆以来,大多数维吾尔族宗教上层人士都充当经堂教育的导师,他们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使经堂教育活动更容易为维吾尔族群众所接受。大量的宗教财产被用于经堂教育事业,表现在与清真寺和经文学校分用宗教税"乌守尔"(Osur)、"扎卡提"(Zakat)和"瓦合甫"(wahpa)。[1]在这股办学的热潮中,穆斯林原本给清真寺捐的财产此时转而直接捐助给经堂教育。
中国穆斯林
2015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