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就像在城里开矿——关于“城市更新”正当性的法律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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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拆迁条例到物权法从八十年代初到2000年代,是拆迁条例时代。按照1991年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需要拆迁房屋”,只要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领一张房屋拆迁许可证,就可以在他人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都没有注销的情况下,去拆别人的房子,谈判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