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的行政协助,以警察行政协助,即警察机关向其他行政机关提供协助最为常见。国外警察普遍通过统一的《行政程序法》或者专门的《警察法》对警察行政协助进行了严格限制,规范了警力调动使用的权限和程序。我国不少“部门立法”为警察设定了协助义务,但过于笼统,一些地方还存在滥用警力参与非警务活动的突出问题。研究国内外警察行政协助的制度设计与实践操作,对于理顺警察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之间的协作关系,规范警察权的行使,避免权力滥用,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关于我国人民警察完善行政协助原则,不仅执法实践有需要,而且中央政策有要求、地方立法有试点、立法研究有准备,应当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我国国情警情,借鉴国外经验做法,依法、科学、系统地加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