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运行仅依靠现行司法技术是不够的,法官在司法实践中,应首先运用案例索引技术寻找指导性案例,通过对指导性案例与待决案件的案件基本属性进行对比,以判断二者是否具有相似性,如果具有相似性则将指导性案例中法律适用规则映射到待决案件中。而为了弥补类比推理的缺陷,还应采用区别技术对待决案件和指导性案例进行比较,排除不适格的指导性案例。
法律适用
2015年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