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然垄断行业超高定价行为的法律规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7-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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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自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市场化改革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电力、电信、铁路等自然垄断行业的市场优势地位更加凸显。为了保持社会发展稳定,人民生活安定,我国从上个世纪80年代初就在自然垄断行业中建立了价格管制制度。但是二十多年的实践表明,价格管制制度在我国自然垄断行业中的效果并不理想。根据国家垄断经营产品价格问题课题组的《国家垄断经营产品调查》显示:1998年与1978年相比,邮电价格上涨4.15倍;铁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