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大数据的认识上,有观点认为它是一种新的思维方式和社会变革力量,这种观点有点夸大其辞了。作为信息技术发展结果的大数据,应将其纳入科学的规范之中;大数据并不能引发思维方式的变革,我们需要在后工业化的场景中去思考思维方式的变革问题;在工业化社会中,大数据使得中心-边缘结构得到强化,这是与后工业社会去中心化的要求相逆而行的。因此,我们亟需为大数据这样的流行概念正名,力图将大数据这一技术工具引向增进人类福祉的方向。
理论探索
2015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