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总工会切实加强工会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支持县级以上地方工会和经济发达、职工人数较多的区县总工会设立专门的法律工作部门,工业园区(开发区)工会、乡镇(街道)工会、村(社区)工会根据工作需要逐步强化工会法律工作职能。
中国工运
2015年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