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引发的矛盾冲突是当前社会热议话题,究其本质,是不同利益群体为健身娱乐权、休息权等展开的权利争夺与冲突。解决舞者与反舞者的权利冲突,应对舞者娱乐权与民众休息权进行双向的保护和限制,使双方互负容忍义务。对于广场舞纠纷,民众难免求助于司法救济。对于此类纠纷,法院应以造成实质性损害作为广场舞侵扰的司法准入要件,以禁令救济作为舞者的主要责任形式。
法律适用
2015年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