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人民陪审员评议案件时应当围绕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充分发表意见并说明理由.然而案件评议中陪审员“不愿、不会、不敢”发表意见现象突出.亟需通过各项措施逐步规范陪审员评议程序,保障陪审员在合议庭评议中,充分发表意见,独立行使表决权,使人民陪审员通过参与案件审理真正与法官共同行使国家审判权.
海峡法学
2015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