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网络新媒体、自媒体异军突起,给检察工作提供了一个崭新的平台。通过信息化建设,检察机关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办案流程,并为检察机关提供了方便快捷、成本低廉的沟通方式。但与此同时,当前信息化建设水平还不足以适应检察工作新要求,无论硬件设施、软件开发还是干警的运用水平,都还有待提高。
人民检察
2015年24期